专项审批
1.进出口资质申办:
经过商务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后,企业才能经营进出口业务。
2.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从事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填写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要求的备案材料。
3.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卫生许可证现已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如需延期,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4.各类建筑资许可: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6.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人才中介(猎头)、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经营项目需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7.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文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属于文化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游戏运营企业须在取得文网文后,才可以进行在线经营的网络平台,如网络购物、网络游戏、有偿信息服务等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付费从而形成商品交易或有偿信息服务的平台。在互联网上运营游戏的话,必须办理此证。
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并将面临相应处罚。
9.体系认证: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